皮革和人造皮革,裘皮 | 不属别类的皮革、人造皮革制品,箱子及旅行袋,日用革制品 | 雨伞及其部件 | 手杖 | 动物用具 | 肠衣
衣物 | 婴儿纺织用品 | 特种运动服装 | 不透水服装 | 戏装 | 鞋 | 帽 | 袜 | 手套(不包括特种手套) | 领带,围巾,披巾,面纱 | 腰带,服装带 | 单一商品
肉,非活的家禽,野味,肉汁 | 非活水产品 | 罐头食品(软包装食品不包括在内,随原料制成品归组) | 腌渍、干制水果及制品 | 腌制、干制蔬菜 | 蛋品 | 奶及乳制品 | 食用油脂 | 色拉 | 食用果胶 | 加工过的坚果 | 菌类干制品 | 食物蛋白,豆腐制品 | 肠衣
咖啡,咖啡代用品,可可 | 茶、茶饮料 | 糖 | 糖果,南糖,糖 | 蜂蜜,蜂王浆等营养食品 | 面包,糕点 | 方便食品 | 米,面粉(包括五谷杂粮) | 面条及米面制品 | 谷物膨化食品 | 豆粉,食用预制面筋 | 食用淀粉及其制品 | 食用冰,冰制品 | 食盐 | 酱油,醋 | 芥末,昧精,沙司,酱等调昧品 | 酵母 | 食用香精,香料 | 单一商品
未加工的林业产品 | 未加工的谷物及农产品(不包括蔬菜,种子) | 花卉,园艺产品,草木植物 | 活动物 | 未加工的水果及千果 | 新鲜蔬菜 | 种子 | 动物饲料 | 麦芽 | 动物栖息用干草等制品
啤酒 | 不含酒精饮料 | 糖浆及其他供饮料用的制剂
照明用设备、器具(不包括汽灯、油灯) | 汽灯,油灯 | 烹调及民用电气加热设备(不包括厨房用手工用具,食品加工机器) | 制冷、冷藏设备(不包括冷藏车) | 干燥、通风、空调设备(包括冷暖房设备),气体净化设备 | 加温、蒸汽设备(包括工业用炉、锅炉,不包括机车锅炉、锅驼机锅炉、蒸汽机锅炉) | 水暖管件 | 卫生设备(不包括盥洗室用具) | 消毒和净化设备 | 小型取暖器 | 不属别类的打火器具 | 核能反应设备
家具 | 非金属容器及附件 | 不属别类的工业、建筑配件 | 镜子、画框及部件 | 不属别类的竹、藤、棕、草制品 | 未加工或半加工的骨、角、牙、介及不属别类的工艺品 | 非金属牌照 | 食品用塑料装饰品 | 禽、畜等动物用制品 | 非金属制身份鉴别手环 | 非金属棺材及附件 | 非金属家具附件 | 垫,枕 | 非金属紧固件及门窗附件
厨房炊事用具及容器(包括不属别类的餐具) | 不属别类的玻璃器皿 | 瓷器,陶器(茶具,酒具除外) | 玻璃、瓷、陶的工艺品 | 茶具、酒具、咖啡具及饮水用具 | 家庭日用及卫生器具 | 梳子,刷子(不包括牙刷),制刷材料 | 刷牙用具 | 牙签 | 化妆用具 | 隔热用具 | 家务用具 | 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不包括建筑用玻璃) | 不属别类的动植物器具 | 家用灭虫、灭鼠用具
纺织品,布料 | 特殊用织物 | 纺织品壁挂 | 毡及毡制品 | 毛巾,浴巾,手帕 | 床上用品 | 室内遮盖物 | 特殊用布 | 纺织品制或塑料制旗 | 寿衣
地毯 | 席类 | 垫及其他可移动铺地板用品 | 墙纸,非纺织品墙帷及非纺织品壁挂
电子计算机及其外部设备 | 记录、记数检测器 | 其他办公用机械(不包括打字机、誉写机、油印机) | 衡器 | 量具 | 信号器具 | 通讯导航设备 | 音像设备 | 摄影、电影用具及仪器 | 测量仪器仪表,实验室用器具,电测量仪器,科学仪器 | 光学仪器 | 光电传输材料 | 电器用晶体及碳素材料,电子、电气通用元件 | 电器成套设备及控制装置 | 电解装置 | 灭火器具 | 工业用X光机械设备 | 安全救护器具 | 警报装置,电铃 | 眼镜及附件 | 电池,充电器 | 电影片,已曝光材料 | 其他
提供研究和开发服务 | 提供地质调查、研究、开发服务 | 提供化学研究服务 | 提供生物学研究服务 | 提供气象情报服务 | 提供测试服务 | 外观设计服务 | 建筑物的设计、咨询服务 | 服装设计服务 | 计算机编程及相关服务 | 提供艺术品鉴定服务 | 单一服务
火车及其零部件 | 汽车、电车、摩托车及其零部件(不包括轮胎) | 自行车、三轮车及其零部件(不包括轮胎) | 缆车,架空运输设备 | 轮椅,手推车,儿童推车 | 畜力车辆 | 轮胎及轮胎修理工具 | 空用运载工具(不包括飞机轮胎) | 水用运载工具 | 运载工具零部件
运输及运输前的包装服务 | 水上运输及相关服务 | 陆地运输 | 空中运输 | 其他运输及相关服务 | 货物的贮藏 | 潜水工具出租 | 供水电气服务 | 水闸管理服务 | 投递服务 | 旅行安排 | 单一服务
工业用纸 | 技术用纸(不包括绝缘纸) | 生活用纸 | 纸板 | 办公、日用纸制品 | 印刷出版物 | 照片,图片,图画 | 纸及不属别类的塑料包装物品 | 办公装订、切削用具 | 办公文具(不包括笔,墨,印,胶水) | 墨,砚 | 印章,印油 | 笔 | 办公或家庭用胶带或粘合剂 | 办公室用绘图仪器,绘画仪器 | 绘画用具(不包括绘图仪器,笔) | 打字机、誊写机、油印机及其附件(包括印刷铅字、印版) | 教学用具(不包括教学实验用仪器) | 室内模型物(不包括教学用模型标本) | 单一商品
教育 | 组织和安排教育、文化、娱乐等活动 | 图书馆服务 | 出版服务 | 文娱、体育活动的服务 | 驯兽 | 单一服务
作者: 梅州人才市场 阅读:1349 时间:2017-08-09
[摘要]2017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申报指南
(一)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1.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及其分项明细(见附表1);
2. 技术性收入及其分项明细(包括:技术转让收入、技术承包收入、技术服务收入、接受委托科研收入等)(见附表1);
3.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之和;
4.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之和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比例。
(二)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分年度分项审计
1. 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发总费用、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
2. 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
3. 研究开发经费及其分年度分项明细(见附表2)。
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范围:
根据《认定办法》,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有效期为三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由企业向认定机构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的发证日期为2013年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需参加2016年度的复审。
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申请材料
(一)网上材料
企业登录“高企工作网”(www.innocom.gov.cn),按要求填报电子材料并完成提交。
(二)纸质材料
01.高企工作网填报生成的《复审申请表》;
02.材料目录;
0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04.企业近三年开展研究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报告;
05.知识产权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06.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附加盖公章的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和研发人员信息表;
07.近3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及附表一(加盖企业公章);
08.由具资质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
09.经符合《认定办法》规定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验原件、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0.企业近三年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11.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的情况说明;
12.其他证明材料。
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申请表格:
本指南规定提交的表格,企业登录“高企工作网”(www.innocom.gov.cn)及市科技创新委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apply.szsti.gov.cn/ 在线填报。
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申报程序:
(一)登陆高企工作网系统,根据要求如实填写系统中的《调查问卷》并提交。
(二)在高企工作网电子数据申报受理时间内如实填写数据,按要求上传文件,并提交数据。
(三)登陆网址:http://www.szsti.gov.cn/,进入高企认定/项目,填写窗口受理申请单。
(四)在窗口纸质材料收文受理时间内按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有关操作可参考《高企认定工作系统用户使用手册(企业用户版)》 (可从高企工作网下载)。
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受理机关:
受理机关:市科技创新委
受理时间:6月
联系电话:0753-2223029
重要提示:
(一)企业必须在高企工作网上查询确认申请材料已经成功提交后方可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否则申请将无法进入复审程序。
(二)企业必须认真核查,确保《复审申请表》中的数据和审计报告数据以及申报系统中提交的数据保持一致,否则按无效申请处理,不予评审。
(三)企业须认真核查财务数据,确保各种报告及报表之间的数据前后一致,如存在差异的须在其他证明材料中提供合理的书面解释,否则按无效申请处理,不予评审。
(四)税务部门将对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销售收入和申报所得税销售收入进行核查比对,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销售收入与申报所得税销售收入有差异的,须在其他证明材料中提供书面说明。
(五)专项审计报告应体现《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要求,须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总体情况、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和服务收入明细、近三年的研究开发投入总体情况和按年度分项目、分经费科目的研究开发费用明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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